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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金幣總公司關于發布《熊貓普制金幣授權經銷商準入及退出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180
發表時間:2023-09-06 14:25來源:中國金幣網 來源: 中國金幣網 為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銷售熊貓普制金幣免征增值稅的政策,規范對熊貓普制金幣的銷售管理,中國金幣總公司制定了《熊貓普制金幣授權經銷商準入及退出管理辦法(試行)》,現予發布。 中國金幣總公司 熊貓普制金幣授權經銷商準入及退出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熊貓普制金幣經銷渠道管理,加強對熊貓普制金幣的授權銷售管理,促進熊貓普制金幣銷售,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授權經銷商準入條件 第五條 中國金幣總公司所屬國內各子公司自動取得授權經銷商資格。 第三章 授權經銷商準入程序 第九條 中國金幣總公司所屬國內各子公司及中國金幣特許零售商在與上海金幣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金幣)簽訂《熊貓普制金幣經銷協議》(以下簡稱《經銷協議》)后,中國金幣總公司向其頒發《中國熊貓普制金幣授權經銷商授權書》(以下簡稱《授權書》)。 第四章 授權經銷商退出程序 第十四條 《授權書》有效期一年。《授權書》到期前一個月,總公司會同上海金幣對授權經銷商進行考核評價,考核合格的換發《授權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換發《授權書》,并啟動退出程序。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